高雄市政府衛生局全球資訊網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黃世傑局長說明,「外燴」就是俗稱的「辦桌」,是指總鋪師將廚房器具、食材、人員搬到客戶的指定地點,多半在戶外搭起棚架或地方活動中心現場擺設筵席、烹調餐點、裝盤上桌給宴客享用。 因為外燴活動的操作環境與食材保鮮處理,不像室內環境完善,希望業者落實3日前報備,讓衛生局能夠在活動當日事前稽查,現場輔導業者製備過程避免生、熟食交叉污染、食材的冷藏、熱存溫度等均應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的規定,以達到「預防性稽查」的目的,降低事後疑似食品中毒案件發生的機率。 本次查獲海霸王餐廳106年1月6日及1月18日連續2次未於活動3日前報備,已違反臺北市食安條例第14條,臺北市衛生局已依同條例第19條規定處以10萬元以下罰鍰。 另針對知名具特色之觀光夜市攤商,2年來持續積極溝通,於去年底正式公告夜市攤商應強制登錄食材登錄平台,讓食材來源可以追溯。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聯合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仁愛院區以及上海鄉村主廚蔡瑞仁,共同設計春節團圓人不圓示範健康年菜,並呼籲現正值尾牙春酒旺季,於臺北市辦理外燴餐飲活動應於活動3日前務必向衛生局報備,以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及臺北市食品安全自治條例規範。 衛生局表示,台北市食品安全自治條例今年1月13日施行,依規定,經衛生局公告的外燴業者,在台北市辦理200人以上外燴餐飲時,應於辦理活動3日前,自行或經餐飲業所屬公會或工會向台北市衛生局報備。 未出版之碩士論文,靜宜大學觀光事業學系研究所,台中:。 台北市政府衛生局(2011)。 線上檢索日期:2011年7月2日。 網址:http:///。 西式Buffet因美味便利,成為聚餐外燴熱門選擇,卻也因品質難以掌握,食物中毒事件層出不窮,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處長王明理表示,西式Buffet以壽司、蛋糕、沙拉等輕食為主,但因餐點為事前製作,製作過程及運送難以掌握,加上用餐時間常延遲,也間接提升食物中毒發生率。 共桌分食之場所應提供分食專用之匙、筷、叉。 (三)餐飲相關公(工)會辦理廚師證書發證事宜,應接受當地衛生主管機關之督導,如有違反事宜,當地衛生主管機關得終止認可。 黃英忠、黃淑君(1999)。 餐飲業之人力資源管理-如何降低餐飲業服務員流動率之探討。 第四屆餐飲管理學術研討會論文集 ,台中市。 安全「食」尚的堡壘—全球食品安全發展趨勢。 台灣經濟研究月刊:全球綠色商機與農業發展趨勢,34(3),24-29。 餐飲業烹調從業人員持有烹調技術證及烘焙業持有烘焙食品技術士證之比率,應符合食品業者專門職業或技術證照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之規定。 本研究旨在探討外燴流程規劃、食品防禦及食品安全之管理,藉由外燴流程規劃及食品安全的作業瞭解食品防禦策略。 採用質性的研究方法,設計與外燴流程規劃、食品防禦及食品安全相關的訪談大綱,進行半結構之深度訪談,研究對象採效標取樣,訪談產、官、學、軍四方面專業人士共計8位,並且輔以所收集之相關資料。 外燴 我國食品安全危機管理問題之研究。 未出版之碩士論文,淡江大學公共行政學系公共政策碩士在職專班,台北。 今年3月起,承攬200人以上西式外燴Buffet的業者,須事先向台北市衛生局報備,目前共列管趴趴走美食工坊、台北威斯汀六福皇宮及台北晶華酒店等48家業者。 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語法,JavaScript語法並不影響內容的陳述。 您可使用按鍵盤上的Ctrl鍵+ (+)鍵放大/(-)鍵縮小來改變字型大小;回到上一頁可使用瀏覽器提供的 Alt+左方向鍵(←) 快速鍵功能;列印可使用瀏覽器提供的(Ctrl+P)功能。 申請展延者,應在證書有效期間內接受各級主管機關或其認可之公會、工會、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或其他餐飲相關機構辦理之衛生講習,每年至少八小時。 6.辦理逾二百人以上餐飲時,應於辦理前三日透過其所屬公(工)會向衛生局(所)報備,內容應包括委辦者、承辦者、辦理地點、參加人數及菜單。 (四)廚師證書有效期限為四年,期滿每次展延四年。 申請展延者,應在該證書有效期限內接受各級衛生機關或其認可之餐飲相關機構辦理之衛生講習每年至少八小時。 我國餐飲業衛生管理現況介紹。 第一屆餐飲管理學術研討會論文集1-14。 菜單資訊揭露風險管理之研究。 風險評估應用於餐飲場所衛生管理之探討。 未出版之碩士論文,國立台灣海洋大學食品科學系,基隆。 吳菊、陳貴凰(2002)。 食品中毒案件危機管理模式之建立。 中華飲食文化基金會會訊,7(2),4-11。 台北:中華飲食文化基金會。 國際食品安全管理系統標準(ISO 22000:2005)心得報告。 品質月刊,42(4),78-83。 李志恆,游雯靜(2006b)。